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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审查标准(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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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用的文字,图形的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该条款是为了维护我国国家的尊严,军队的军威,维护勋章的崇高荣誉。

 1、商标以任何形式的文字表示我国国名的全称、简称、缩写的,均视为与我国国名相同。

中国       PRC

 但我国国名的旧称和别称不受此限:

    神洲

 2、商标的文字与我国国名近似的:

ZHONGGUO  CHINO

 但商标的文字有其他含义的不受此限:

 CHINK

 3、商标文字部分为我国国名,视为与我国国名近似:

中国龙  中国之花

 4、与我国的国旗、国徽、军旗、我国政府颁发的勋章图形相同或近似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该条款体现了我国对外国政府及军队的尊重。

 1、商标以任何形式的文字表示各国国名的全称、简称、缩写的,均视为与外国国名相同:

英 国       USA

 但外国国名的旧称已不作国名使用的,不受此限:

花旗        暹罗

 2、商标的文字与外国国名近似的:

AUSTRALIS    FRANSIS

 3、商标文字含外国国名的,视为与外国国名近似:

美丽的英国 

 4、商标的图形与外国的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但商标图形有其他含义的不受此限: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该条款体现了我国对国际组织的尊重及其尊严的维护。


 但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缩写或其标志有其他含义的不受此限。

(四)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该条款体现了我国对国际性志愿救护、救济团体的尊重。“红十字”、“红新月”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通用标志,由医疗卫生组织专用。
 但商标明显有其他含义的不受此限:

BLUE CROSS

(五)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禁用为本商品的商标,是防止通用名称和图形不公平地为独家所垄断,且不能区别不同经营者出处。

  本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指商标的文字是其使用商品(服务)在某一范围内被普通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服务)的名称。但独家使用的不受此限。

  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包括规范的商品(服务)名称,约定俗成的商品(服务)名称,商品(服务)的俗称和简称:

例:彩色电视机  彩电

  自行车    单车

  生抽王    去污粉

  鱼香肉丝

 1、本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禁用为商标:

大汉堡包   POWERCLEAN

百洁丝    干吃面

 但商标文字整体不为通用名称的,不受此限:

衣国      仙饮

 2、本商品的图形,禁用为商标:

 但商标含有本商品图形的一部分,或者整体已抽象化的不受此限:

 (六)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由于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的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或图形,是各行业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的文字或图形,属公知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同时,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的商标不能使消费者区别不同经营者出处,属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

  表示商品的原料必须是表示该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主要原料。是否主要原料不取决于在该商品中所占成分的多或少,而取决于是否决定了本商品的主要特性。

  但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描述其使用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的方式如果是间接的或暗示的,均不受此限。

1、 直接表示本商品或服务质量的:

高级

 但暗示商品质量的,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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